梅湾街区国有房产公开招租挂牌文件
根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和规范国有房产租赁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针对月河街区下列国有房产(未出租)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招租。为使公开招租活动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月河街区国有房产公开招租挂牌文件》(以下简称《挂牌文件》),投标人须遵守本文件条款并受此制约。
嘉兴市梅湾商务中心西片民居B030幢103、104(北)
半年一付、物业费一年一付,先交后用,缴纳时间为每期提前15天,水电费另计。租赁保证金为中标首年租金的25%,租赁到期时结清相关费用后退还,不计息。
二、本次挂牌招租标的以目前现状为准
投标人取得《挂牌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挂牌文件》内容,对挂牌招租内容有疑问的,应及时向招标人咨询。投标人应自行现场察勘挂牌标的,对该挂牌标的有异议的,应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提出。投标人一旦缴纳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异议。
1、投标报名:本次挂牌投标报名地点在嘉兴市梅湾街6号楼502资产经营二部,原承租户报名时只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并亲自到场报名即可,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7日17时)。
2、竞标人参与本次招租投标的,在领取本《挂牌文件》后,竞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下列资料,无法提供或不能准确、完整的提供下列资料的,不得进入现场投标阶段。投标资料提供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日17时。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人的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非法定代表人或非投标人本人来报名或报价的,需提供授权报名、竞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④投标人个人信用资信报告或企业资信证明。
⑤投标要求所需相关证明、资质文件。
3、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审核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及相关资质条件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交付相应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户名-嘉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银行-嘉兴工商银行营业部,账号-7331。经查询到账后,填写《国有房产招租报名竞价申请书》,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8月18日17时止,截止日期前投标保证金未到指定账户的不得参与投标。本次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等,可通过电汇、转账及个人储蓄卡缴纳保证金。招标人依据本挂牌文件,确认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完备和保证金到账后,招标人向投标人发放《竞标资格确认书》。
本次现场投标时间:2020年8月20日15时;投标地点:嘉兴市梅湾街区6号楼502资产经营二部会议室。
5、招标结果公示:“中标人”和“中标价”确定后,由招标人在嘉城集团网站等媒体公示中标结果,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中标成交。
6、中标成交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中标成交确认书》。中标人应在取得《中标成交确认书》五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并与招标人签订《国有房产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
7、签订合同时,若原承租人中标,则合同起始日期根据原承租人上次合同到期日期顺延;若新承租人中标,则合同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日期,原承租人签订补充协议,从合同到期日期开始至退房日期止,按照原房租单价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8、中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限支付相关费用的或拒签《国有房产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标处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竞标保证金及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各项损失。
1、公开投标会由投标主持人主持,投标人凭《投标人资格确认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凭据、本《挂牌文件》规定材料参加现场投标会。
2、投标人按本《挂牌文件》之规定对国有房产租赁权进行现场投标,每位投标人进行*一次投标报价。
3、投标人根据“不得低于挂牌底价”的原则进行报价,如果竞标人*高报价高于原承租人报价的,则询问原承租人是否接受*一次*高报价为中标价中标,若接受则原承租人中标,不接受则报价*高的竞标人中标。若有2人或以上的竞标人*高报价相同,且原承租户不接受的,原承租户和其余报价低的投标人淘汰,剩余竞标人根据“不得低于*一次报价的*高价,不设上限”的原则进行第二次报价,若第二次报价*高价仍有相同的,则以“不得低于上一次报价的*高价,不设上限”的原则往后推。*终以本场*高价确定“中标人”“中标价”。若*终中标人弃标,则此标作为废标,重新进行招投标。弃标者将纳入招租“黑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今后将不可参与我公司其他房屋的招租投标。
1、招标人在接受咨询及提交的资料中,对招租标的介绍、评价或意见性文字说明,仅供投标人参考。因印刷、复印等造成资料与实物有误差的,以实物实测数据和有效证件、文件为准。
2、若新承租人中标,且以溢价100%及以上中标价中标的情况下,新承租人支付房租的时候须一次性支付两年租金。
3、本次《挂牌文件》如有修改或补充,招标人可在投标会时当场说明,投标人一经应价即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4、中标人按本《挂牌文件》有关条款规定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后,办理成交标的的移交手续。
如逾期支付的,视为违约,原中标成交确认书无效,招标人解除一切合同(不另行通知),投标保证金及已支付款项不予退还。
5、本次挂牌标的物如涉及办理有关证、照或其他依法需办理的手续,除本《挂牌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外,由中标人自行办理,办理有关证、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必须自觉遵守现场招标会秩序,不得干扰现场投标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承租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投标人未竞得标的的,其保证金在公开招租结束后30日内全部返还(不计利息)。
8、投标人中标后严禁在室内做“一桌餐”等会所类业态。
六、双方当事人均须遵守本《国有房产公开招租挂牌文件》。如因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的过失造成当事人损失的,有过失的一方对受损方承担赔偿责任。在投标会开始前,出租人有权收回标的,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出租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七、本挂牌文件的附件内容与本挂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挂牌文件》由嘉兴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