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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推租房新规:建立统一网签平台 房租显著上涨时政府可干预

  [导读]11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审议,条例11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审议,条例从租金、房源、资金监管等多个方面对租赁市场进行了规范。

  《条例》规定,当租金明显上涨时,政府可以针对租金进行干预,使得租金水平维持平稳。针对“群租房”“甲醛房”“二房东跑路”等现象,北京市拟规定房源不得打隔断,新装修房源若空气质量不达标则会面临至多30万元的罚款,且“二房东”转租房源数量也将被纳入监管。

  《条例》指出,当住房租金出现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市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同时,一旦市政府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出租人应当执行,拒不执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条例》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需要按照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进行监管。一直以来,如何收取租房押金在市场上没有明确规定。因此,除了“押一付一”“押一付三”等方式之外,还出现了“押二付六”等规则,导致一些年轻租客资金压力较大。

  同时,住房租赁企业不得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或者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同时,针对住房租赁企业的佣金做出相关规定,指出房产经纪机构提供中介服务收取的佣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当合同期满需要再重新签订合同时,房产经纪机构则不得再次收取佣金。在退还押金方面的内容,住房租赁企业应当自承租人返还住房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人退还剩余押金、租金。

  此外,北京市将建立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将合同备案与出租登记衔接。鼓励出租人、承租人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住房租赁合同在线签约,自动提交登记备案。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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