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嘉兴市新丰镇喷胶棉厂年产2500吨无胶仿丝棉、600吨喷胶棉、1000吨羽绒棉生产项目)
嘉兴市新丰镇喷胶棉厂年产2500吨无胶仿丝棉、600吨喷胶棉、1000吨羽绒棉生产项目
项目总投资205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1200平方米(厂房于2004年企业购买所得),购置开松机、梳理机、铺网机、烫光机、成卷机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2500吨无胶仿丝棉、600吨喷胶棉、1000吨羽绒棉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水污染物: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送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终排海;②清洗废水:清洗废水无需处理即可回用作为胶水调配水。
2、大气污染物:①热定型: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停留时间达到0.5秒,并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②开松、梳理、铺网: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③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于屋顶排气筒排放。
3、固废污染物:①纤维尘、清洗废棉:定点收集后外售;②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③废机油、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4、噪声:①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②高噪声设备冲压机加装减振基础,减少噪声外扬;③加强生产管理,日常密闭操作,面向厂界的门窗紧闭,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④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科101室,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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