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服务企业开工复工十条举措
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全区企业开工复工,统筹防控要求和民生需求,进一步加大政策服务供给,减少开复工企业困难,经研究,推出十条举措保障企业开工复工助发展。具体如下:
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邮政EMS,实现商事登记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邮寄材料全部实现“到付”,并推出商事登记远程导办、电话预约咨询服务。
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药械经营企业变更、换证、备案等事项,通过网上申报资料、线上核查、企业承诺的形式,实行“承诺制”审批,待一级响应终止后,再开展现场检查,减少企业和员工外出流动,提高企业开复工后许可事项办理效率。
三、允许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延期使用。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0年1月23日以后有效期届满的,继续认可使用,可延期使用到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90日内。
四、鼓励品牌餐饮临时开展集体用餐配送保障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市级及以上品牌连锁餐饮企业直营门店,特大型餐饮单位临时为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提供集体用餐配送服务。配餐服务期限至嘉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宣布疫情结束时。
五、对转产防疫用品企业实施定向帮扶。发挥审批许可、标准制定、质量监测、产品检验等优势,主动服务有条件的企业转产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定人定点帮扶企业,建立“企业变更”、“免送检”通道,对企业转产后的产品全部提供免费监测服务,协助*快速度提供检测报告。
六、优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手续。因疫情防控特殊情形无法进行定期检验或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使用登记机关备案后可延期检验,并在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申报定期检验。电梯维保企业可以结合电梯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与电梯使用单位协商一致后,适当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鼓励远程检查维护。
七、食品生产企业复工提前介入指导。及时准确掌握企业开复工情况,对于经过同意即将开复工的食品生产企业,主动介入,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和评估,在企业核准的复工时间之前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确保生产条件持续合规。
八、鼓励减免市场摊位费。鼓励国有企业举办的专业市场、农贸市场自当地实行疫情防控后的前三个月免收摊位费。对其他市场举办单位加强引导,鼓励其减免场内经营户摊位费。
九、慎用行政强制措施减少干预。在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对违法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强制措施。对采取强制措施的仅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大限度降低对开复工市场主体、管理人员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十、深化助企帮困解难“三服务”。结合“三服务”要求,对于市场开复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包括但不限于口罩、测温仪等防护物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通行证等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了解并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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