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明禾机电科技(嘉兴)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数控切割机床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购买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工业园区约2263.81平方米土地,新建厂房总建筑面积约4442.37平方米,主要购置激光切割机、液压剪板机、全自动车床、数控车床等行业先进工艺技术及生产设备约27台/套,使产品档次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1000台数控切割机床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水污染物:①生活污水:厂区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中粪便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污染物:①少量油雾废气(非甲烷总烃):机加工工序会产生少量油雾废气,企业需加强车间通风换气;②金属屑:激光切割工序产生金属屑后,短时间内会沉降至地面,由员工定时收集存放;③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另外,企业需加强对工人的劳动保护如口罩、手套等。
3、固体废物:①一般废包装物、废金属边角料及金属屑: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出售至回收公司,资源化利用;②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含切削液、油品等)、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危废仓库内分类暂存,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③废油抹布及手套:混入生活垃圾后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④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①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布置各厂房及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时需将车间门窗关闭;③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
④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科101室,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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