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取得实效
今年7月12日,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南鹿村的60多位出租房屋房东早早来到村民委。因为,从这以后,他们的出租房屋将统一实行“旅馆式”管理。
居住出租房屋管理一直是社会治安管理中的难点问题,管理到位,就会避免很多隐患出现。今年6月份以来,浙江省嘉善县公安局认真贯彻市局“铁拳除瘤”严打整治行动精神,按照基层基础顶格管控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为重点,积极推动“党政主导、公安牵头、部门协同,镇街主抓、村居实施,房东主责、房客履约”的新模式,切实强化全县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出租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破解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等短板,努力实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目标,并以魏塘街道魏中村、姚庄镇南鹿村为试点率先开展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
按照嘉善县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标准,出租房屋必须建立统一的档案,按照出租房屋建筑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执行统一的安全标准。并针对不同房屋划分灰、绿、红、黄四种颜色(灰色:未通过审核,绿色:通过审核,红色:禁止出租,黄色:存在安全隐患),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嘉善县公安局副局长郁新喜介绍,通过整合新居民管理、计生、义务消防、巡防等专职力量,按照流动人口800:1的标准,配备安全网格员和专职协管员,村长担任“旅馆总台”经理,负责对“旅馆总台”的基础建设、日常运行、人员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旅馆总台”高效运转。招录专门人员作为旅馆总台工作人员,负责承担居住出租房屋的房源展示、合同签订、信息录入、日常核查等工作,村居的安全网格员和专职协管员担任“旅馆”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督促整改等工作“旅馆式”管理。从而构建起“层级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自治管理组织体系,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张怡炜 吴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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