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欣丝绸:关于公司杉青闸区域被征收土地及房屋分期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编号:2016-072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杉青闸区域被征收土地及房屋分期签订货 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处置概述 根据嘉兴市有机更新旧城改造计划,公司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杉青闸区域内的 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将被征收,征收事项涉及土地面积约68,418.4 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约43,077.14平方米。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发布的 《关于公司杉青闸区域土地拟被征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 2016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同意公司杉青闸区域被征收土地及房屋分期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会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将杉青闸区域被征收土地及房 屋根据征收工作进度,分期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日,公司与嘉兴市南湖区人民 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本次协议涉及的征收房屋面积为1,817.36 平方米,补偿总金额为1,748.6362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资 产处置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资产处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资产处置的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处置涉及的房屋主要为位于杉青闸区域丝厂北路10号、杉青闸路 120号的公司集体宿舍,总建筑面积为1817.36平方米,房屋评估总价值为1169.53 万元。上述房屋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 三、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情况 公司与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签订了编号为 2016-杉1-103、2016-杉1-111、2016-杉1-126、2016-杉1-127、2016-杉1-128、 2016-杉6-067等6份《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拆迁补偿总额 甲方支付乙方总补偿款为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捌万陆仟叁佰陆拾贰元整 (17,486,362),该征收总补偿款包含被征收房屋补偿、附属物补偿、装修补 偿、搬迁费、其他补助及奖励等所有费用。 2、协议生效条件 本项目为旧城改建项目,在2016年12月14日(含)前本项目签约比例达到95% (含)的,本补偿协议生效;在2016年12月14日(含)前本项目签约比例未达到 95%的,本补偿协议不生效,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3、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在2017年4月8日前,将上述补偿、补助及奖励款支付给乙方。具体支 付方式及支付期限:房屋搬迁后10日内支付。 4、房屋搬迁 乙方应在2017年3月29日前搬迁完毕并腾空被征收房屋交由甲方验收确认。 乙方不得拆除、损坏房屋,违者照价在补偿金额中扣赔。 5、补充协议内容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给予3万元签约搬迁奖 励费。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被征收土地及房屋位于嘉兴市中心城区的杉青闸区域,目前用于临时对 外出租或闲置,因此本次土地征收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公司预计该事项将增加2016年度利润总额约1580.71万元,净利润约1185.53 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审计 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五、其他说明 根据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2016年11月11日和2016年12月1日的《公告》, 杉青闸1号地块和6号地块的房屋征收率分别达到95.5%和96.1%,已达到了本次签 订协议约定的蕞低生效条件,因此本次签订的《补偿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效,不存在协议不能生效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次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7 日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