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厂房建设项目分拣车间改造工程已由海盐县人民政府西塘桥街道办事处以西街【2022】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杭州湾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位于海盐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2.2建设规模:因实际使用需要,拟对分拣中心厂房进行分类改造工作。安装金属隔断7.2m,同步改建外围围墙并新增可开启围栏。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29.79万元。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4日9时00分至2022年4月25日9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海盐)()”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1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5.2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6.1投标保证金:5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4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816号5楼509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海盐)()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海盐)()登录入口上操作。
招标人:海盐县杭州湾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温州大厦A座7楼
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复印件,如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的,打印件中需在有效期内)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建造师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打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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