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高补贴7200元!嘉兴这样申请
原标题:租房*高补贴7200元!嘉兴这样申请
很多人都实现不了买房居住只能进行租房等
为进一步完善嘉兴市南湖区住房保障体系,有效缓解新居民家庭住房困难,让新居民共享发展成果和改革红利,南湖区于2019年在市本级率先推出新居民积分制享受住房保障,一经推出受到高度关注。据悉,2020年度积分制享受住房保障工作已在紧锣密鼓开展中。
本轮新居民积分享受住房保障方式为租赁补贴。
此次申请享受的住房保障期为2019年度,每户家庭按人口计算,人均住房补贴面积为18平方米,每户*低不低于36平方米,*高保障标准为60平方米,每户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0元,12个月的补贴一次性发放,*低补贴4320元,*高可获得补贴7200元。一户家庭列为保障对象*多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30日,11个镇(街道)将同步开展受理。
2019年新居民住房保障对象为夫妻双方均在南湖区居住工作的新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包括在南湖区实际共同居住的配偶及子女,由符合条件的夫妻一方提出申请即可。
本次享受住房保障的申请人员为户籍不在嘉兴地区的流动人口,覆盖范围为南湖区所属的嘉兴科技城(大桥镇)、湘家荡管委会(七星街道)、新丰镇、余新镇、凤桥镇、南湖新区(东栅街道)、建设街道、新兴街道、新嘉街道、解放街道、南湖街道等11个镇(街道)。
申请人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本区申领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同时除申请人以外的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区申领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办理居住登记连续满1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申请人与本区用人单位连续签订并实际履行5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本区办理个体工商户(企业营业执照)连续满3年(含)以上,且其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申请家庭成员在嘉兴市范围内无私有房屋(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为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汽车。
文内部分图片来源视觉中国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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