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厂房漏雨财产受损 出租人建房人都有责任
新塍镇居民王娇(化名)棉花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为了扩大经营,她租了杨成(化名)新建的厂房,将棉花堆在厂房内。*近,阴雨连绵,房顶出现了渗漏,棉花被淋得一塌糊涂,无法再使用,十几万的货物就这样毁于一旦,王娇欲哭无泪,直接把矛头指向杨成,要求杨成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
面对王娇的索赔,杨成觉得是飞来横祸,新建好的厂房自己没有使用就直接租给了王娇,怎么没多久就发生这么严重的渗漏问题,有苦说不出。此时,他想到了建厂房的包工头李师傅,于是赶紧找到他。“老李啊,你造的这房子怎么会漏雨啊,我租给了别人,别人家的货物全都毁了,这你也有责任啊。”李师傅一听,连忙摇摇手说:“不可能,我建房至今还没碰到过谁家的房子漏呢!”一边是王娇要求赔偿,一边是李师傅推卸责任,杨成急得直跺脚,关键时刻,大家都想到了“老娘舅”。
“老娘舅”带着三人到调解室,耐心地听取三人的陈述。李师傅理直气壮地说:“我跟杨成都是老熟悉了,当初我都是用*好的材料来建的,不可能无缘无故出现大面积的渗漏。”杨成一脸无奈地说:“因为信任老李,也相信他的建议才造成现在的厂房,房屋建好后没几个月就租给了王娇,我自己更是没有动过任何地方,怎么可能会发生这种事情?”一边的王娇听了两人的话急得快哭了:“我租了厂房后一直用于堆放货物,房顶更是没有碰过,你们两个都说自己没责任,可事实是房子大面积漏水,我损失了十几万啊。”王娇又哭着对“老娘舅”说:“老娘舅,你一定要为我做主啊!”“老娘舅”安抚了王娇,并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是谁有错,他肯定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三人在调解室仍旧互相推诿,没有人愿意承担责任,面对如此情形,“老娘舅”说:“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大家就应该想着积极地解决,你们都在一个镇上住着,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不要把矛盾扩大化了。”三人听了“老娘舅”的话,都不出声了。
“老娘舅”打破冷场说:“那咱们现在就来谈谈应该如何承担此次赔偿吧。”“老娘舅”首先向杨成明确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既然双方约定出租屋是作为仓库使用,作为出租人有义务保证出租屋品质完整的使用价值,保证作为仓库正常使用的效用。现在出现出租屋大面积渗水,作为出租人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接着“老娘舅”对一直推卸责任的李师傅解释道,他与杨成之间属于承揽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他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杨成可以要求他承担修理、重做、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听完“老娘舅”有条不紊的法律分析,又想着互相都是老熟人,大家也改变了之前互相推诿的态度,表示愿意按照法律来解决。“老娘舅”趁热打铁说:“既然大家都诚心解决问题,那么就互相体谅、互相宽容一点,以后大家还是要长期合作的。”
在“老娘舅”耐心地调解下,*终杨成赔偿王娇十万元,而房屋的修缮则由李师傅承担,此次“棉花”纠纷也算平息了。
“老娘舅”提醒:房屋租赁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引起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矛盾,案例中的出租人由于疏忽了出租房屋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既导致了承租人的巨大损失,也导致了自己的损失。在日常生活中,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应签订规范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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