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治嘉兴”建设 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本报讯 设立律师首次执业补贴,对在我市首次获准执业的专职律师,从执业获准之日起3年内,通过年度考核的,按照每年2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对获得“全国优秀律所”“浙江省著名(优秀)律所”荣誉称号的律所,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近日,嘉兴市通过了一项重要政策——《关于加快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当地律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心剂”。《实施意见》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对我市律师行业的发展有哪些利好?记者请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律师是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截至目前,嘉兴全市共有律所105家,律师1640人,为进一步打造立法科学、执法严格、司法公正、老百姓法治获得感强的“法治高地”,市司法局紧跟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实地走访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题调研,与相关部门多次会商研究,集中智慧,拟定了符合嘉兴律师行业发展实际的扶持政策。
“《实施意见》主要围绕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推动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培育律师行业发展和优化律师执业环境4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具体措施。”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施意见》在助推律所做大做强、招引集聚优秀律所律师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对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规上律所,给予20万元的奖励,每增加1000万元再奖励20万元。鼓励本地律所从市外引进专业领域带头人和高端法律服务人才,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律所从市外引进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律协各专委会主任或全国涉外人才库律师的,给予律所10万元的奖励;律所从市外引进省级优秀律师、省级律协各专委会主任或省级涉外人才库律师的,给予律所5万元的奖励。
“《实施意见》还凸显了对律师人才队伍培养的支持。”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提出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嘉兴市大学生“550”引才计划、人才房票等政策;对首次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浙江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的执业律师,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此外,《实施意见》还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社会治理以及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都给予政策和资金上支持。
据了解,《实施意见》是嘉兴市首次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律师行业的发展,以增强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功能为核心,以壮大律师队伍、拓展服务领域、优化服务市场、提升服务层次为重点,加大对律师行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健全律师工作机制,搭建律师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旨在促进我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嘉兴”“平安嘉兴”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争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先行市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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