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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及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权代理协议》中的安排。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债券名称:2012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嘉兴经投债”)。

  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78%(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92%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86%,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分次还本,自第3年起至第7年,逐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等额偿还债券本金。每年付息一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第3年至第7年利息随当年度应偿还的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本金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采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1、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是指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协议发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1亿元。

  2、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8亿元。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部分的数量进行回拨调整。

  发行对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A 股证券账户或基金证券账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部分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

  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嘉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流动性支持: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将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付息和本金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时,给予不超过本期债券本息偿还金额的流动性支持贷款。该信贷支持不属于变相担保的范畴。

  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嘉兴经投:指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9亿元的2012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及流通签订的《2012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12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2012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权代理协议》:指《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发行人)与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代理人)关于2012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

  《账户监管协议》:指《2012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专项偿债基金账户监管协议》。

  债券持有人:指持有2012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1600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二、债券名称:2012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嘉兴经投债”)。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78%(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92%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86%,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1亿元。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8亿元。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部分的数量进行回拨调整。

  六、发行对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A 股证券账户或基金证券账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部分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

  八、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九、发行期限: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的发行期限均为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2年6月20日止。

  十一、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6月14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2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13日止。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分次还本,自第3年起至第7年,逐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等额偿还债券本金。每年付息一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第3年至第7年利息随当年度应偿还的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本金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四、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五、兑付日: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八、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分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嘉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流动性支持: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将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付息和本金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时,给予不超过本期债券本息偿还金额的流动性支持贷款。该信贷支持不属于变相担保的范畴。

  二十一、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二十二、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二十三、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分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机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欲参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联系,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一、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 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被视为同意财通证券作为债权代理人代表全体债权人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签订《债权代理协议》,接受该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四、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六、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七、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八、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 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 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 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 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 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支付利息一次,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年利息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乘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算支付。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相关托管机构和其它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一)本期债券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本金兑付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14日,即于2015年的6月14日、2016年的6月14日、2017年的6月14日、2018年的6月14日和2019年的6月14日分别偿付本金的20%、20%、20%、20%和20%(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 2015年至2019年本金与利息一起支付。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支付通过相关托管机构和其它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工业项目投资、房屋租赁、楼宅管理、房屋拆迁;经销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纺织原料(不含皮棉、茧丝)、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汽车配件(以上经营范围国家限制和禁止经营的除外,涉及许可证及资质证书的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发行人是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负责开发区范围内道路、桥梁、绿化等所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维护、修理,开发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标准厂房、民工公寓及其他房产类项目的建设,以及开发区范围内所有农房、城市房屋和企事业单位的拆迁。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2)中磊(审A)字第0019号,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资产总额为823,508.12万元,负债总额为357,500.0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65,095.36万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144.16万元,利润总额15,084.8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087.56 万元。

  发行人是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授权浙江省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原名嘉兴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1995年5月16日在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000万元,并由嘉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嘉会师验内字(1995)222号验资报告。

  1998年9月11日,根据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嘉开管发[1998]135号文件批复,公司增加注册资本4,000万元,经嘉兴会计师事务所嘉会师验内字(1998)303号验资报告审验,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2002年11月15日,根据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嘉开管发[2002]305号文件批复,公司增加注册资本45,000万元,经嘉兴中明会计师事务所嘉中会验内(2002)233号验资报告审验,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

  2007年11月15日,公司更名为嘉兴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为嘉兴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2010年8月3日公司更名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嘉兴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是*一出资人,出资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嘉兴经济开发区振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其经营范围为:振兴公寓的物业管理服务。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计247.7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75.96万元;201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32万元,净利润-24.38万元。

  嘉兴运河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计26,676.0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777.64万元,201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70.97万元,净利润209.47万元。

  嘉兴嘉发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其经营范围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工业项目投资、房屋租赁、楼宅管理、房屋拆迁;房地产综合开发、室内外装潢及物业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实业投资及资产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不含小轿车)、纺织原料(不含皮棉、蚕丝)、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计11,367.7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899.07万元,2011年度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170.66万元。

  嘉兴高新软件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其经营范围为:投资与资产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计算系统服务。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计1,056.6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33.37万元;2011年度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32.82万元。

  嘉兴经济开发区广告策划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投资咨询服务中心共同投资设立,其经营范围为:承揽路牌、灯箱、印刷品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业务;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等。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计175.3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38万元;201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3.57万元,净利润-8.62万元。

  嘉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其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计19,788.6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4,284.15万元,2011年度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338.20万元。

  嘉兴车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嘉兴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共同投资设立,其经营范围为:嘉兴车城的建设维修,车城经营设施的租赁,提供与车城相配套的各项服务,承担车城各项日常管理事务。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计1,608.7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64.58万元;201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8.12万元,净利润-82.87万元。

  嘉兴运河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其经营范围为: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室内外装潢及其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仓储服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机电设备(不含汽车)、纺织材料(不含皮棉、茧丝)、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计26,264.0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451.53万元,201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2.54万元,净利润-731.59万元。

  嘉兴科技创业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其经营范围为:土木工程建筑(凭资质经营)、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工业项目投资、房屋租赁、楼宅管理。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计14,712.5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2,474.85万元;201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7.38万元,净利润-58.80万元。

  发行人作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主体,担负着开发区范围内道路、桥梁、绿化等所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维护、修理,开发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标准厂房、民工公寓及其他房产类项目的建设,以及开发区范围内所有农房、城市房屋和企事业单位的拆迁,整体上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城市基础设施状况是城市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支撑,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物质条件。城市基础设施的逐步配套和完善,对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经济效率、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等有着积极作用,对城市土地增值、房地产业发展、商业服务业的繁荣以及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有明显的支持和拉动作用。近年来,城市人口的急剧膨胀和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大导致城市基础设施供给明显不足,影响了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发挥和投资环境的改善,制约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经济的发展。

  由于自然条件、地理环境、总人口数量的差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国城市化的水平和速度相差很大。经济发达的工业化国家的城市化程度要远远高于经济比较落后的农业国家。目前我国城市化率已超过47%,成为30年来城市化率增速*快的国家之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将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对于提高城市形象、吸引投资具有极大的帮助。总体来说,城市基础设施行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密切相关。近年来嘉兴市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增长的良好态势,综合实力和经济增长质量进一步提高,对嘉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为有效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促进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2011年初,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就确立了基础设施建设和征地拆迁攻坚战,以此加快推进平台建设,提升发展承载能力。2011年,开发区内的国际商务区加快了长秦路、纺工路、长水路、由拳路、三环路等城市主干道建设,初步形成了快速通道网络;创意创新(软件)园一期和人才公寓加快建设;西部先进制造业功能区正在实施“四纵一横”的道路建设。

  2011年开发区全区完成政府项目投资26.24亿元,开工市政建设项目45项,其中已完工项目25项,建成道路10.73公里、桥梁9座。

  随着“长三角经济圈”的快速发展和进一步融合,该区财政实力将不断得到增强,全区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会持续增大,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发行人所在的嘉兴市地处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的中心,东接上海,北邻苏州,西连杭州,南濒杭州湾,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嘉兴市交通便捷,铁路、公路、水路四通八达,京杭大运河穿境而过,沪杭铁路复线国道、沪杭高速公路、乍嘉苏高速公路、申嘉湖高速公路和杭州湾跨海大桥连接线等贯通境内,全市境内的高级和次高级路面铺装率居浙江省之冠,实现了嘉兴市到所辖县(市)的半小时交通圈和嘉兴到上海、杭州、苏州的一小时交通圈。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嘉兴承载着上海浦东开发开放的辐射、苏南开放型经济和浙南民营经济的交汇影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2011年,嘉兴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 2,668.06 亿元,同比增长10.60%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9,057元,同比增长10% ;实现地方财政总收入416 亿元,同比增长24.40% ;实现地方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226.40亿元,同比增长28% 。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于1992年8月,是浙江省政府首批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发展,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投资环境、综合实力、发展后劲上都有了较好的积累,初步建成全市对外开放的窗口、招商引资的主阵地、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基本具备了办大事情、上大项目、求大发展的能力,特别是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嘉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被确定为浙江省14个产业集聚区之一、沪杭高铁的开通等有利因素的集聚,使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区位交通、空间环境、商务成本及区域范围、管理权限等方面的优势更加显现,为加快建设成产业基础雄厚、功能配套完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开发区带来了机遇。

  2011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21.97亿元,剔除价格上涨因素,同比增长10.70%,高于全市平均0.10个百分点,高于市区平均0.50个百分点,列市区增幅*一;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120.78亿元,同比增长22.90%;完成财政总收入25.55亿元,同比增长18.3%,其中区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40亿元,同比增加23.8%。155家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93.30亿元,同比增长19.60%。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基础设施完善、产业链成熟、市场支撑体系完善、服务环境高效等自身优势,发展前景良好。发行人全面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和建设,嘉兴市及开发区良好的发展态势为发行人创造了优越的经营环境。

  发行人作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下设企业,是开发区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投资建设主体。在资金、土地资源、项目资源、投融资管理、税收优惠等诸多方面得到开发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在未来几年,公司承接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较多,当地政府为如期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将加大对其支持力度,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发行人作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的国有独资公司,拥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公司自成立以来,在融资渠道上逐步拓展,与众多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长久的合作关系。通过与各大商业银行的良好合作,发行人的经营发展将得到有利的信贷支持,业务拓展能力也有了可靠的保障,通畅的融资渠道更为发行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公司作为开发区管委会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全面负责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道路、桥梁、绿化等所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维护、修理,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标准厂房、民工公寓及其他房产类项目的建设。

  2009-2011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其经营收入主要来自源于商品房销售收入、经济适用房销售收入、土地开发收入、出租收入、污水处理及其他收入(详见下表)。

  发行人作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主体,承担着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建设用地开发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开发区坚持工业化与城市化“双轮驱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两业并举”,以打造全市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示范区为目标,加快建设转型发展示范区、对外开放引领区、生态宜居新城区、现代产业集聚地,努力实现开发区发展大推进、形象大提升,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发行人紧紧围绕开发区的总体目标,制订自身的发展规划。

  *一、全力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发行人将继续保持同各金融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多种方式,为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上的支持。

  第二、继续搞好开发区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生态宜居新城区”的目标指导下,完成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开发区的市政道路网的升级作出贡献;同时,加快拆迁安置房建设的力度,提升城市化进程,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共建共享,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同时,进一步强化资产运营和资本运作,完善投融资体制,积极探索转变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带动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建立多元化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主体结构。

  第三、创新集团营运模式,优化内部管理。公司作为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和城建项目运作平台,将进一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以专业为依托、以资产为纽带的市场化运作模式,稳步推行政企分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企业盈利机制和价值创造体系。

  本部分财务数据来源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2011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 2009~2011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2)中磊(审A)字第0019号。

  投资者在阅读下文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⑥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等。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9亿元,其中7.2亿元用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新公寓安居工程项目,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禾源新都经济适用房项目,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鸣羊路西、和风路南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昌盛花园经济适用房二期项目,1.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发行人将根据投资工程项目进度情况和公司资金调配情况,将本次募集资金陆续投入各工程项目,各项目的投资规模、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情况如下:

  上述项目批文手续齐全且均为在建项目,项目的建成将有利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既是改善嘉兴市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实事工程、民心工程,也是改善住房供给结构、体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公共租赁、限价房和回拆房等组合方式的安居工程,是嘉兴市委市政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项目选址东至长水塘西侧25米处,南至红松二路,西至长桥路,北至规划红松一路。项目建设内容为公共租赁住房600套,住宅用房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限价房800套,住宅用房建筑面积72,000平方米;拆迁户回迁房600套,住宅用房建筑面积54,000平方米,总用地面积127,293.6平方米(约190.94亩)。根据可研报告,本项目净利润为投资总额的3.82%,具有一定的利润空间;经济内部收益率10.2%,表明该项目效益良好。项目建成后,公共租赁住房将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一定的租金,限价房与回拆房将以成本价加利息出售,以保证收入覆盖成本。

  3、项目核准情况:本工程的项目建议书业经嘉兴市发改委嘉发改【2010】85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经嘉兴市发改委嘉发改【2010】133号文批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业经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嘉环建函【2010】239号文批复,已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嘉土字开【2010】第06号。

  4、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资规模为55,251.31 万元,拟用发债募集资金32,50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5、项目建设进度:该项目建设期为2011~2014年,已于2011年1月开工,截至2011年底,已完成计划的49%。

  1、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东至乍嘉苏高速公路外侧绿化带,东南至九里港(规划30米宽),西南至开禧路,西北空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17,600平方米(约176.40亩),住宅用房建筑面积147,085.60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房1634套。根据可研报告,本项目净利润为投资总额的5.38%,具有一定的利润空间;经济内部收益率9.15%,表明该项目效益良好。项目建成后,将以成本价加利息出售,以保证收入覆盖成本。

  3、项目核准情况: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业经嘉兴市发改委嘉发改【2010】90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经嘉兴市发改委嘉发改【2010】122号文批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业经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嘉环建函【2010】238号文批复,已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嘉土字开【2010】05号。

  4、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资规模为44,064.19 万元,拟用发债募集资金25,90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5、项目建设进度:该项目建设期为2011~2014年,已于2011年2月开工,截至2011年底,已完成计划的41%。

  1、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东至鸣羊路,南至塘汇路,西至塘汇卫生院、空地、农贸市场东侧通道,北至和风路。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0,035平方米(约45.1亩),住宅用房建筑面积35,578.96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房482套。根据可研报告,本项目净利润为投资总额的5.69%,具有一定的利润空间;经济内部收益率10.15%,表明该项目效益良好。项目建成后,将以成本价加利息出售,以保证收入覆盖成本。

  3、项目核准情况:本工程的项目建议书业经嘉兴市发改委嘉发改【2010】301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经嘉兴市发改委嘉发改【2011】20号文批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业经嘉兴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嘉环分建函【2011】20号文批复,工程初步设计业经嘉兴市发改委嘉发改【2011】91号文批复,已取得土地证嘉土国用【2011】第462242号。

  4、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资规模为13,183.04万元,拟用发债募集资金7,70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5、项目建设进度:该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已于2011年3月开工,截至2011年底,已完成计划的58%。

  1、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东至河岸,南至经济适用房一期,西至新320国道外侧绿化带,北至规划绿化带。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0,654平方米,其中:住宅用房建筑面积68,126平方米,户数960户,自行车库11,448平方米,物业社区服务用房1,080平方米,总土地面积61,843平方米(约92.76亩)。根据可研报告,本项目年均利润为投资总额的25.96%,具有一定的利润空间;经济内部收益率25.63%,表明该项目效益良好。项目建成后,将以成本价加利息出售,以保证收入覆盖成本。

  3、项目核准情况:本工程的项目建议书业经嘉兴市发改委嘉发改【2008】359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经嘉兴市发改委嘉发改【2009】114号文批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业经嘉兴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嘉环分建函【2008】150号文批复,已取得土地证嘉土国用【2010】第433155号。

  4、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资规模为12,993.88万元,拟用发债募集资金5,90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5、项目建设进度:该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已于2009年8月开工,截至2011年底,已完成计划的61%。

  为了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发行人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1.8亿元人民币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本次使用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已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书面同意。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对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严格的使用管理。发行人将加强业务规划和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整体经济效益水平,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实行专款专用。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将实行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使用部门或单位提出使用募集资金的报告,禁止对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

  公司财务科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财务科将不定期对各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公司将确保抓好项目管理和投资回报,严格控制成本,积极提高收益,力争降本增效。发行人将定期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和投资回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出现影响项目公司经营的重大情况,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公司应当立即向发行人报告,并积极采取改进措施。

  本期债券由嘉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嘉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嘉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有独资公司,是嘉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公司主要以“城市建设、土地开发、城建融资”为职能,通过旧城改造、土地一级开发和重点项目投资,大力推进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和土地资本的不断增值。同时,该公司还肩负着城建融资的重任,依托政府有效资产,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满足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

  担保人于2008年8月27日发行17亿元企业债券(简称“08 嘉城投债”),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7.05%。该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担保人作为嘉兴市城市建设的实施主体,具有垄断性经营优势。市政府高度重视其长远发展,在土地出让金返还、贷款贴息和融资渠道等方面给予持续的优惠政策。截至2011年12月31日,嘉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119.22亿元,净资产45.34亿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1.33亿元,净利润0.41亿元。

  综上所述,担保人资金实力雄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担保能力,对本期债券未来本息的偿付具有较强的保障。

  嘉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在该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内,如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金及到期利息,担保人保证将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企业债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9亿元,分次还本,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自第3年起至第7年,逐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提前还款有助于减缓债券本息集中到期时的兑付压力,并能够明确本期债券偿付本息的时间和支付金额,不确定因素较少,有利于提前制定相应的偿债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82.3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6.51亿元,资产负债率43.41%。2009 年、2010 年和2011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51亿元、6.23亿元、5.91亿元,近三年平均净利润(归属母公司)为1.53亿元,足以支付本期债券一年期利息。

  发行人资产规模较大,财务结构稳健,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作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主体,公司业务规模随开发区的经济建设发展而不断扩大,具备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现有业务经营稳定,在建投资项目逐渐完成并产生效益,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盈利能力也将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资产的可变现能力较强,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存货流动性好,其中包括成熟存量商铺、商品房8万多平方米,车库1万多平方米,按市场价保守估计约可回收建设资金4.5亿元,将于2012年起按计划逐步变现;公司通过对开发区范围内农户宅基地复垦、土地整治后置换建设用地7000多亩,目前已有1000多亩土地完成开发,预计土地出让收入为28亿元,将按计划逐步出让。

  3、长期资产变现能力强,政府对公司承建的道路、桥梁等资产承诺回购,保证公司资产对本期债券的偿付能力。

  4、公司在建工程完工后,商铺、房屋等将按计划出让,道路桥梁等由政府回购,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强大的资产实力和盈利能力以及良好可持续的发展能力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了根本保障。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足以覆盖其成本,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重要来源之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嘉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建成将有利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是嘉兴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也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以成本价加利息出售,以保证其收入覆盖成本,因此,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也为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提供了基本保障。

  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资金、土地资源、项目资源、投融资管理、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了公司大力支持,如公司通过对开发区范围内农户宅基地复垦,土地整治后置换建设用地予以出让,此外,政府对公司承建的道路、桥梁等资产,承诺回购,保证本期债券的按时偿付。

  作为开发区*大的国有独资公司,发行人拥有良好的资信水平,已和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稳固、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如果由于各种情况致使发行人不能及时从预期的偿债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仍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其他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五)嘉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如果出现由于发行人自身因素而导致本期债券不能按期兑付,且发行人积极采取各种补救措施后仍然无法履行本期债券按期兑付义务的情况,嘉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按照本期债券担保函的相关约定将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本期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账户,用于保障债券投资者相关合法权益。

  (六)聘请债权代理人,签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是强化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保证

  为切实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与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债权代理协议》,聘请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同时,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签订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条件、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规则。上述措施为本期债券本息按时足额兑付提供了制度保障,强化了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将提前提取偿债资金用于本期债券的兑付工作,并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建立偿债基金专户,以确保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权益。发行人将在每个付息/兑付日的十个工作日前,将当期应付利息和本金款项足额存入偿债基金专户,以确保债券本息的按时支付。

  另外,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将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付息和本金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时,给予不超过本期债券本息偿还金额的流动性支持贷款。该信贷支持不属于变相担保的范畴。

  综上所述,公司制定了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偿债保障措施,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及时足额偿付提供了足够的保障,能够*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市场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投资收益水平。

  由于发债项目的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收期较长,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债券存续期内产生的收益和现金流可能无法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或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一定会有活跃的交易。

  发行人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土地开发整理的开发经营,土地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规模及运营收益水平都会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放缓、停滞或衰退,将可能使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发行人从事经营领域主要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属于国家大力支持和发展的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物价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公司主营的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周期内,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用地拆迁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劳动力成本上涨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困难情况,都将导致公司总成本上升,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另外,公司作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重要的国有资产运营实体,政府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经营决策、组织结构等方面存在干预的可能性,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大、周期长,对项目施工的组织管理要求较高。如果在项目管理和施工安全上出现重大问题,则有可能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及投入运营,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此外,由于项目建设施工中存在某些不可抗因素,如恶劣天气、意外事故等,因此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完工或增大施工建设成本的风险。

  在设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案时,发行人考虑了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通过合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能够保证投资人获得长期合理的投资收益。同时,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分散可能的利率风险。

  目前,发行人运行稳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裕。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与经营效率,严格控制成本支出,不断提升其持续发展能力。

  发行人将加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严格控制资本支出,积极预测并应对投资项目所面临的各种风险,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运营,提高建设项目的现金流和收益水平。此外,发行人的项目主要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属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民生工程,将会得到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此外,本期债券由嘉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从而进一步增加了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可靠性。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在1个月内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债券交易流通申请。同时,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交易的活跃程度也将增强,本期债券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降低。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嘉兴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发行人所在区域对土地开发和城市基础的需求日益增长,从而使发行人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盈利水平将不断提高。公司将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抵御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对其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发行人区域位置优越,地处经济活跃的长三角,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周期波动的不利影响。

  针对未来政策变动风险,公司将进一步跟踪政府的政策动向,加强对国家产业结构、金融政策及财政政策的深入研究,提前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降低国家产业政策变化所造成的影响。同时,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加强综合经营与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企业的市场化进程,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增加自身的积累,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量降低政策变动风险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

  发行人所在地嘉兴位于沪杭高铁沿线,近年来,长三角同城效应明显。作为负责的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维护、管理的经营主体,发行人在竞争中具有明显优势。同时,发行人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聘请了工程、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专业机构,对地区规划的调整有较早的预见性,对项目的施工条件、投资收益等进行科学严谨的论证,以降低经营风险。

  发行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科学评估和论证,充分考虑了可能影响预期收益的因素。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施工方案时,发行人通过实地勘察,综合考虑了地质、环保等各方面因素,选择*佳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采取切实措施控制资金支付,避免施工过程中的费用超支、工程延期、施工缺陷等风险,确保项目建设实际投资控制在预算内,并如期按质竣工和及时投入运营。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嘉兴市经济规模较大,财政实力较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较快,财政收入不断增长;

  2、作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一级土地开发的主体,公司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

  3、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丰富,公司主要基础设施项目完工后将由地方政府回购,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较强保障;

  4、嘉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提供的流动性支持有效提升了本期债券信用水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以及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向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提供*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系依据《公司法》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为本期债券发行所选聘的相关中介机构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证书或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资质。

  三、发行人近三年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累计发行债券总额未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具备本期企业债券发行的实质性条件。

  五、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取得了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六、担保人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函合法有效并可依其条款强制执行。

  七、本期债券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合法、合规、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投向以及发行人的资产构成、收入构成、偿债资金来源构成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发行人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 《2012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 《2012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此外,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2012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营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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