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风雨红船梦 人民生活焕新颜——建党100周年嘉兴民生成就系列报告之二
年,中国在嘉兴南湖红船上正式成立。100年来,善良质朴的嘉兴人民紧紧团结在党的领导下,经过艰苦卓*的斗争和勤劳智慧的建设,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党的诞生地,嘉兴市委、市政府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城乡统筹快速发展,社会民生事业全面进步,城乡居民收入实现持续增长,共同富裕扎实推进。
100年来,嘉兴城乡居民收入实现了历史性跨越。1983年嘉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为507元;1986年首次突破千元,达到1039元;2001年首次突破万元,达到10920元,踏上“万元”台阶;2007年历时六年跨上“两万元”台阶,达到20128元;2011年历时四年跨上“三万元”台阶,达到31520元;2014年历时三年跨上“四万元”台阶,达到42143元;2017年历时三年跨上“五万元”台阶,达到53057元;2019年历时二年跨上“六万元”台阶,达到61940元。2020年,嘉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4124元,比1980年增长125.7倍,年均增长12.9%,剔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8.5倍,年均实际增长7.7%。
1978年嘉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为223元;1988年首次突破千元,达到1283元;2007年首次突破万元,达到10163元,踏上“万元”台阶;2013年历时六年跨上“两万元”台阶,达到22396元;2017年历时四年跨上“三万元”台阶,达到31436元;到2020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39801元,是1978年的162.8倍,年均增长12.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3.2倍,年均实际增长7.9%。
从百年来嘉兴城乡居民收入变化历程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嘉兴城乡居民收入呈现出收入水平低下、缓慢增长、快速增长、稳步增长四个不同的阶段性发展特征。
历史上的嘉兴是著名的“鱼米之乡”、“丝绸之府”,民丰物足,但在民国时期,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压榨,造成工业萎缩,农业衰退,物价飞涨,城乡居民生活艰辛。城镇居民收入主要途径为就业,嘉兴居民就业率低,工厂、商店职工社会地位低下,收入菲薄;农村占人口大多数的贫农和雇农,深受苛捐、重租剥削,生活尤为困苦。中国成立后,经过20多年的艰苦斗争,党带领人民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取得了革命的胜利,为近代工农商业的发展扫清了障碍,为人民生活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1949年5月,嘉兴全境解放,由于工业基础薄弱,生产水平低下,1949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不足百元。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带领人民恢复生产,建立国营企业,实行土地制度改革,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市场物价基本稳定。三年恢复时期和“一五”期间,嘉兴农业产值均占70%以上,农民较早解决了温饱问题。城镇居民收入也有所增长,1959年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年人均工资446元。虽然经历了“”、“”的挫折,但经济建设并未中断,人民生活水平仍有所提升。197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3元;全民所有制和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年人均工资分别为583元和435元,城镇居民也基本解决温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的总路线。嘉兴一直走在改革开放的*前沿,1983年7月嘉兴撤地建市,管理体制更为顺畅。11月,《人民日报》头版报道海盐衬衫总厂改革经验。1985年1月嘉兴市区及嘉善、桐乡、海宁被列为长三角经济开放区,至1988年,全市及各县均列为经济开放地区。全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全社会的增收活力得到充分释放;进入新世纪后,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就业岗位明显增加,城乡居民增收渠道增多,收入水平持续增长,生活发生显著变化。2012年嘉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96元,比1980年增长68.8倍,年均增长13.7%,剔除价格上涨影响,实际增长11.6倍,年均实际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36元,比1992年的1759元增长10.9倍,年均增长13.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6倍,年均实际增长7.9%。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全面深化的新阶段,经济运行步入新常态,嘉兴市委、市政府在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向高质量转变的同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政策,及时出台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改革措施,推动全市城乡居民收入高质量增长,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2020年嘉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124元,比2012年增长0.8倍,年均增长7.7%,剔除价格上涨影响,年均实际增长5.6%;嘉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的22396元增加到2020年的39801元,年均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6.3%。
百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嘉兴城乡居民增收渠道明显拓宽,结构不断优化,收入来源日趋多元。
改革开放前,城乡居民的就业形式和增收渠道比较单一,工资性收入是大多数城镇居民收入的*一来源,而农村主要是集体得到的工分收入。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居民收入分配体制不断完善,就业渠道开始逐渐增多,工资性收入仍然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但不再是*对主体,收入占比有所下降。2020年嘉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0058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62.5%,比1997年的占比下降12.0个百分点。
而城市对劳动力的需求日益增多,农民也有了更多进城务工的机会。1999年,嘉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为2162元,占可支配收入的52.0%,占比首次超过五成。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全市经济快速增长,各类企业蓬勃发展,基础设施不断投入,城乡交通日益便利,农民外出就业的环境逐步改善,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性加大,就业人数显著增加,农村居民工资不断提高,工资性收入增长成为农村居民增收的*强驱动力。2002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首次超过六成,此后一直维持在该水平。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5451元,占比为63.9%。工资性收入也成为嘉兴农村居民增收*重要的推动因素。
改革开放前,嘉兴城乡居民家庭基本没有经营收入。改革开放之初,尤其是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嘉兴城镇居民的就业观念逐渐改变,下海经商成为热潮,经营收入成为居民收入新的增长点。新世纪开始,随着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蓬勃发展,居民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加。近年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推动下,居民创业创新热情不断激发,经营收入快速提高。2020年嘉兴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6828元,比1997年增长47.2倍,剔除价格上涨影响,实际增长31.7倍,年均实际增长16.4%。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从1997年的2.0%提高到2020年的10.6%,成为城镇居民收入新增长点。
1978年开始,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试点到全面推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得到长足的发展,占比超过七成,成为居民远超工资性收入的主要来源。90年代后,我市工业化进程加快,农民外出收入增加,经营性收入占比出现了下降态势,2002年,嘉兴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1861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3.6%,占比不足四成。近年来,嘉兴依托区域优势,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打造“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板块经济,生猪减量提质、“三改一拆”、“低小散”整治和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等专项行动的推进,为农民增收打下产业基础,农村家庭经营呈现稳中有调的趋势。2020年,嘉兴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9119元,占可支配收入的22.9%,经营收入比重的调整,说明了农民的生产生活不再局限于土地,收入也不再局限于农业,有了新的增长点。
改革开放前,城镇居民维持温饱略有结余,储蓄收益是财产净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投资理财渠道不断拓宽,嘉兴城镇居民投资理财意识日益增强,通过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基金等获得的红利收入不断提高;通过房屋出租、集体分红获取的财产性收入明显增加。2020年嘉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6047元,比1997年增长8.2倍,剔除价格上涨影响,实际增长5.2倍,年均实际增长8.3%。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9.4%,占比比1997年提高5.5个百分点,成为城镇居民收入的有力补充。
在农村,“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是党中央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建国初期,农村居民仅靠让渡牲畜、农具等财产权获得少量的财产性收入。1958年人民公社时期,农民的生产资料归公社所有,基本无财产性收入。1978年后,农民收入构成发生巨大变化,但由于思想观念等原因,农民财产性收入以存款利息为主。自党的十三大报告肯定非劳动收入,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再到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积累,农村居民投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理财渠道不断增加,从1999年的人均158元,增加到2020年的1664元。但由于农民整体收入的增加,财产性收入占比变化不大,2020年,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占比为4.2%,未来仍有很大发展空间。
转移性收入,即再分配中得到的收入,主要包括离退休金、养老金、救济金、各项农业补贴等。改革开放前,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渠道较为单一,以赡养收入为主。1999年,嘉兴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仅65元,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6%。随着改革持续深化,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医疗养老保险制度日趋完善,社保覆盖面逐步扩大,社保养老基数标准不断提高,转移性收入渠道不断拓宽。2003年嘉兴成为全国首个“全民医保”的地级市,2007年嘉兴率先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推动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全面提高。转移净收入已经成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新亮点。2020年嘉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1191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5%,收入水平比1997年增长11.8倍,剔除价格上涨影响,实际增长7.7倍,年均实际增长9.8%;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567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9.0%,比1999年增长53.9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4.2倍。
2020年嘉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比全省平均水平(62699元)高1425元,连续九年居全省十一地市第4位;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连续十七年居全省十一地市首位,比第二位的宁波市(39132元)高669元,比全省平均水平(31930元)高7871元。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居全国前列。
分县(市、区)看,嘉兴五县二区的城乡居民收入整体较为均衡,收入差距不大。海宁市的城乡居民收入均为*高,秀洲区的城乡居民收入均为*低。其中:城镇居民收入*高为67462元,*低为57915元,高低比为1.16:1,城镇居民收入高低差率在省内各地市中仅高于湖州市;农村居民收入*高为41129元,*低为38215元,高低比为1.08:1,农村居民收入高低差率在省内各地市中仅高于舟山、湖州。
随着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持续推进,全市收入分配格局不断优化,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逐年缩小。2020年嘉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61,为全省*低,比2013年缩小0.12,且连续8年呈缩小态势。
回顾百年历程,中国社会沧桑巨变,从南湖红船到“复兴号”巨轮,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到“强起来”,中国与时代同频共振,与人民血脉相连。回首过去,展望未来,嘉兴人民必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拼搏的精神积极投身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
[2]2012年及以前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13年城乡一体化改革后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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