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建标准厂房补助多 今后3年每年新建150万平方米
记者昨天在320国道桐乡濮院至桐乡市区段看到,道路两旁齐刷刷地矗立着一排排崭新的标准厂房,形成了一条近两公里长的标准厂房“景观带”。据了解,截至去年12月底,我市竣工的标准厂房累计已达296万平方米。更令人振奋的消息是,从今年起,我市将从资金、土地、政策等多个方面加大对标准厂房建设的扶持力度。
由市经贸委起草的《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的若干意见》,在日前召开的五届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上获得原则通过。根据《意见》确定的目标,2006年至2008年,全市每年新建标准厂房面积将不少于150万平方米。到2008年,累计建成标准厂房面积800万平方米以上,入驻率70%以上,入驻企业3000家以上,从业人员超过20万人,其中吸纳当地城镇居民和农村劳动力15万人以上;入驻企业累计完成生产性投资150亿元以上,实现工业产值超过300亿元。
市经贸委工业园区建设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2004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以标准厂房建设为核心的中小企业创业中心建设,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用地难的矛盾。“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对于缓解用地紧张、优化资源配置、培育产业集群等,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意见》指出,标准厂房建设的用地性质属工业用地。从今年开始,市区每年都将安排一定的用地指标,专门用于标准厂房建设,并对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厂房建设按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机械、装备制造业层高8米以上的标准厂房,按实际投资额的3%予以补助;其他产业的标准厂房,二层及以下的不予补助,三层的按实际投资额的4%补助,四层及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6%补助。市区范围内由镇(街道)、村集体资产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按实际投资额的8%予以补助。
据了解,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标准厂房,除了对其建设进行补助外,在其建成出租时,还将给予另外的补助。根据《意见》,对市区范围内新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厂房,机械、装备制造业层高8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助10元;其他产业二层及以下的不予补助,三层的每平方米补助20元,四层及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助30元。出租标准厂房的房产税,3年内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为鼓励和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对入驻标准厂房的民营企业,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前3年每平方米分别补助30元、20元和10元。
《意见》还对标准厂房的建设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其布局选址一般在省级开发区、乡镇工业区以及产业基础和区位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工业集聚区,以利于产业集聚。每个标准厂房集中区域的占地面积应在50亩以上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其辐射半径要大于3公里,覆盖面积要大于20平方公里,并且都应明确产业定位,与所在工业区的主导产业相衔接,主导产业占比应大于50%。
市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快标准厂房建设步伐,今后3年中,市政府每年都将命名一批市级标准厂房示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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