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全力为创业“铺路搭桥”
继2010年被列为浙江省首批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单位以来,嘉兴市推出了多项助推创业的政策措施,在资金、技术、项目、服务、组织机构等方面,为创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全市上下创业氛围也日渐浓厚。日前,市政府又批复了《嘉兴市深化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提出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目标,并将利用三年的时间,继续深化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同时开展创业环境优化、创业人才培育、创业平台建设、创业服务提升、创业典型培育等五大行动计划,努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根据这一《方案》,到2015年,我市在创业型城市创建中的创建机制将更加健全,创建型镇(街道)实现全覆盖,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创业环境明显优化,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创业风险有效控制,全市社会创业环境满意度要达到90%以上。创业能力不断提升,通过更加健全覆盖城乡的创业培训网络,使有创业能力和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能得到有效的培训机会,参加创业培训人员的创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此外,大学生创业人数占自主创业人数的比重达到20%以上。创业效果显著增强,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35%以上,创业企业年均增长率达到8%以上,创业企业平均存活率达到5年以上,创业带动就业比例达到1:10以上。
据了解,2010年以来,围绕创业工作,我市先后出台了多个政策文件,突出解决了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如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降低创业企业*低注册资本,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到去年6月底,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市本级共为创业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费用200万元,免征相关税收2。3亿元。同时通过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创业培训和信用社区联动机制,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5。71万元,极大地解决了创业者的资金难题。
此次出台的《方案》,是此前创业型城市创建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的延续,是对创建工作的深化,同时根据形势和发展的需要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且更加突出了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服务和指导。如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优势,下一步将充分挖掘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依托各种社会力量,采取“区中园”、“园中园”、“场中园”、“厂中园”、“校中园”等多种方式建设大学生创业园。鼓励、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兴建各种模式的大学生创业园。我市还将制订大学生创业园认定办法,加强大学生创业园的管理和服务,为入园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优惠、政策扶持和指导服务,力争在三年内,全市新建大学生创业园5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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